冬防期間未經批准在林區野馬爾地夫外用火將重罰
  每日甘肅網-蘭州晨報訊(記者李林娜 實習生高梟)11月20日,城關區林業局全面部署今冬明初的護林防火工作,對於在森林防火期內未經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區野外用火的,對個人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,對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;森林高火險期內,永慶房屋未經批准擅自進入森林高火險區活動的,對個人處200元至2000元罰款,對單位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。釀成重大火災損失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  (原標題:蘭州:冬防期間 未經批准在林區野外用火將重罰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qf62qfyff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